在市区拆迁,已经过了六七年了,还是没能盖上甚至连烂尾都算不上,因为房子都没拆完,地基都还在。
胡同里还有几户没有拆,开发商现在也近监狱蹲着去了。但是住房还是问题。已经上访到省会了,所以县政府给我们分配了经济适用房。
但是分配的房子根本不是给人住的具体不解释了。
就差上访到北京,每次去之前都有人拦着。

我问这个问题主要是有能建自建房的可能吗?虽然我觉得在社会层面微乎其微,但是法律层面哪?直接在市区盖一个小别墅,那爽死了。

9人评论了“在市区拆迁,已经过了六七年了,还是没能盖上甚至连烂尾都算不上,因为房子都没拆完,地基都还在。”

  1. 交易已经达成,开发商不履行他们承担责任,但是你的房子已经不是你的,更何况已经拆了。所以没啥可能

  2. 不用上访,直接向当地巡察督导组举报就行了,这个是中央直管的机构,跟督导组说明情况,让他们去调查,省长管不了督导组,不知道联系方式的网上查查,会有公开的联系方式

  3. 你这个六七年还没做完,算是比较严重的失职了,举报后一经查实,第一个问责的肯定是省级住建局相关领导,而且处分也不会很轻,然后再往市住建局一级一级往下查,一直查到小区管委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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